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强化师范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切实提高师范生教学技能水平,根据《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实施办法》(陕师院教〔2016〕37 号),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一、宗旨原则
坚持人人参与和择优选拔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学基本功训练和教学技能培养并重的原则;坚持学以致用、教学相长的原则。以赛带练、以赛促练,展示师范生教师基本技能教学与训练的成果,检验师范生培养质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第三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比赛的各项工作。
组 长:相 艳
副组长:李明军 薛晓娟
成 员: 何善平 朱金卫 纪 明 牛文明 张慧军
崔 洁 杜红艳 刘毅力 金旭光 王立志
薛鸿民 李宏飞 李连庆 邵晓军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评审委员会
1.校级评审委员会。成立“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评审委员会”(简称校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校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方案、评定校级比赛获奖人选。校级评审委员会组长由相艳副校长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教学委员会代表、教授代表、特邀代表和相关职能处室组成。
2.学院评审委员会。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活动,并择优推荐师范生代表参加学校复赛。学院评审委员会组长由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院教学委员会成员、系(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
三、参赛专业及范围
全校师范类专业2018级和2019 级本科师范生均须全员参赛。
(一)学前教育专业组:学前教育专业(含方向)。
(二)文科组: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学6个专业。
(三)理工科组: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生物科学、心理学4个专业。
(四)术科组: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3个专业。
四、比赛内容及规则
学前教育专业组大赛由半日活动设计、环境创设、说课、经典幼儿故事讲述(含答辩)、艺术技能展示(儿歌弹唱、舞蹈表演,两项内容任选其一)”五个部分组成。参赛选手最终得分为五项技能竞赛得分的加权平均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文科组、理工科组和术科组大赛由教学设计、模拟上课·板书和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 20%、65%、15%。文科组、理工科组、术科组的比赛内容为各专业所对应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程(生物科学、化学、历史学为中学课程,其余专业均为小学课程)。本次比赛小学阶段限定为五年级、中学阶段限定为七年级。教材以人民教育出版社为准,无相应教材的特殊课程,由参赛选手自选。
五、比赛程序
(一)学院初赛与复赛
各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师范生参赛资格。各二级学院组织大赛的初赛和复赛,组织师范生教学技能基本功训练活动。各二级学院根据复赛结果,推荐师范生参加校级决赛。各二级学院应为参加决赛的师范生安排1名中级以上职称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二)校级决赛
1.决赛按学前教育专业组(含方向)、文科组、理工科组和术科组分别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组(含方向)和文科组决赛名额为各参赛专业4名师范生,其中二级学院推荐2名,教务处随机抽选2名。理工科组和术科组决赛名额为各参赛专业6名师范生,其中二级学院推荐3名,教务处随机抽选3名。
2.决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评委当场打分,计算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及排名。各二级学院总成绩排名由各参赛专业全部选手的加权和决定。选手比赛名次和各二级学院成绩排名,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大赛领导小组审定。
六、比赛奖励
(一)学前教育专业组、文科组、理工科组、术科组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组决赛名次为7-12名的选手授予优秀奖,学校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二)比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各组分获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三)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对在比赛中组织得力,总成绩排名前三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安排教师悉心指导。各单位须在11 月15日前完成院级初赛和复赛,于11月17日前将《第三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决赛名单汇总表》(盖章)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106@163.com。决赛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大赛活动的总结工作。12月7日前,各单位将大赛实施方案、大赛活动相关宣传材料以及获奖选手感言等,装订成册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大赛有关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阅。 教务处 学生处
2020
年10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