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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点击率:

各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本科专业的教学效果,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网上评教方案(试行)》(陕师院督【20132号)的有关规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对十四个院(系)的本科专业组织实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及对象

1、评教主体: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为201765日至2017612日(第16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生评教端口将在201765日(星期一)上午0900开放,2017612日(星期一)下午1600关闭。

三、组织与实施

1网上评教工作由质评处负责,各院(系)根据质评处的具体安排,组织本院(系)全体本科生利用我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对所开设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工作以匿名的方式进行评价。

2、网上评教结果由质评处保存备查,并按教师所属院(系)反馈给各院(系)供教师教学评价参考。

四、评教方法

学生可以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务处主页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用自己的学号、密码登录进行评教,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五、评教工作的几点要求

1、请各院(系)65日前布置召开专题班会积极宣传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学生每评价完一门课程后进行保存,当所有课程评价完毕后进行提交。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正确引导学生进行评教,对一个教师的评价不能全选“优秀”或全选“不合格”。

2、参加评教的学生必须单独完成评教任务,不能拒评、代评。评教时要坚持客观公正评教,明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学生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评教是维护自身的权益。

3、质评处将在评教结束后,对本次评教工作进行总结和通报,特别是对评教组织工作和学生参评率进行通报,望各院(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完成好本次网上评教工作。

 

质评处质控科:罗小娥    刘谨    联系电话:81530158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见质评处网页下载专区。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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