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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3日 点击率: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工作,提升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育实习、生产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院教函〔201797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生选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生选派对象

    2014级师范类本科生

二、实习形式

集中实习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统筹管理,采用“混合编队”模式进行,实习地点为我校各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师范生选派工作,要作为加强实践育人环节,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并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生选派工作有序进行。

    2.各院系要优先选派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2014级师范类本科生参加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实习总结评优时,优秀实习生比例为40%

3.各院系要推荐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每个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由负责院系指定1名带队教师。带队教师,具体负责与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沟通,组织与协助开展教育实习工作,负责所在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院系选派的实习生中,每20-30名学生需配备1名专业指导教师,要求讲师以上职称。

4.请各院系按照附件要求,于9516点之前,将选派实习生汇总表(附件3)以及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教师推荐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06),电子版发送至346817144@qq.com

5.实习时间及内容要求,按照《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育实习、生产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院教函〔201797 号)和《教育实习管理办法》(陕师院20156号)文件要求执行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常海滨   电话:029-81530062

 

附件1:各院系选派实习生名额表

附件2: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需求表

附件3:选派实习生汇总表

附件4: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教师推荐表

 

                                       教务处

                                    2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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