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会制度细则
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学生会整体实行主席负责制,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学生会主席有权提议任免主席及各部部长,各部部长有权提议任免副部长及干事。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职责。 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观察学校及学生动向,组织各个活动,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把握学生会的发展方向。必须了解学院活动及各个班级或老师参加校级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便对学生会做出安排。否则追究其责
(一)岗位责任制
1.学生会主席职责:
(1)对学生会的一切活动负责,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3)领导并监督学生会副主席、各部长的工作;
(4)负责召开学生会成员会议,总结和布置工作;负责了解同学们的意见,及时向系领导反映。
2.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各部的具体工作实施情况;
(2)直接领导各部部长,安排并指导检查他们的工作。
3.部长职责:
(1)直接领导、指导并帮助干事开展学生会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2)负责组织学习经验交流,探讨学习方法,推广经验;
(3)搞好部门内部团结工作,积极体现团结协作精神,完成上级任务,若出现矛盾,追究部长责任;
(4)在学期开始时向主席团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二)各部门分工明确
1.各部门首先必须把本部门的工作做好,再积极主动协助其他部门。无故推卸责任者,在每周的例会上给予该部门批评并酌情扣分。
2.各部门所有成员必须明确本部职责,每周例会应认真总结过去一周的工作情况并规划下周的工作任务。
(三)例会制度
1.学生会必须每两周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2.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先向主席或部长请假。每次都要记录会议的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会后补假无效。
3.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
(四)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招新活动,招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招新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部门要为学生会推荐一些较为优秀的骨干分子。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
(五)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主席团及系里递交策划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方案、目的及其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算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并附之书面报告。
(六)报账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在购买东西之前须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报送系部,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2.凡购买的东西必须要有正规发票,尽快将发票交到办公室统一报账。
3.办公室必须对每笔账都有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做到每笔开销有账可查。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二.总结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期末工作总结,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2.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3.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进行宣传。
4.办公室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三.奖惩制度
1.迟到:无论因任何原因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四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2.请假: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3.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者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4.能积极多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者,给予适当奖励,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给予一定惩罚。
5.违反以上制度者由主席团判定其严重程度,并按严重程度不同做出相应惩罚,惩罚措施如下:
(1)主动在理会上做检讨,并保证下不为例。
(2)主动在理会上做检讨,并保证下不为例。清扫系办。
(3)情节十分恶劣者,开除学生会。
6.每月根据个人情况进行个人评比及部门评比。荣获优秀工作者和优秀部门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以上制度,由学习部负责记录,由各部长负责监督,并定期向老师报告。望学生会成员积极配合。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学生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