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高院系级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达到相互交流和促进的目的,同时为了给年轻教师向年富力强教师的学习、老教师向年轻教师进行指导的机会,特制定“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第二条:任务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全体教师与领导,每学期在学院内要听与自己相关的其他教师所授专业课至少4课时,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系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6课时。我院积极鼓励教师之间、跨专业之间相互听课。提倡每一位教师积极听取老教师的授课,也欢迎其他教师随时来观摩自己的授课,努力形成系级教师相互听课和相互评课的良好氛围,以促进我院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和教育与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
第三条:程序
教师听课的程序如下:
l、听课之前在教学秘书处领取听课本或听课记录纸;
2、教师听课时认真填写授课教师的讲课提纲,并认真总结该教师授课的主要优点和主要不是之处。
3、听课完毕后,授课教师和所授课班级学生班长在听课记录本(纸)上进行签字。无授课教师和学生班长签字的听课记录本(纸),秘书将视为无效听课,年终不予工作量登记。
4、各教研室主任主持定期举行的教学研究交流会,在会上教师相互交流听课感受,对教学过程与教学改革进行研讨。
5、交流完的听课记录本(纸),在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于每学期结束时与各种教学文本一起上交系教学秘书处存档。
第四条:职责
l、教学秘书:登记、汇总与装订教师听课记录本(纸)。
2、教研室主任:主持召开教研室听课交流与研讨会,并向系主管教学副主任提供教师授课、听课总结文本,对教研室教师授课情况提出改革性的意见与措施。
3、学院领导:加强宏观调控,检查与督导,根据听课中发观的问题,提出我院教学改革的方向与策略。
第五条:奖惩
根据按程序登记的教师听课记录本(纸),统计课时,年终时我院将给予的奖励一定课时的工作量;教师听课作为教师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定额性工作量,未完成者年终在岗位津贴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