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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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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野外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2017-03-13 15:02  

为提高野外实习教学质量,使学生具备必要的中学教学能力和组织课外活动的能力,特别制定本规定。

一、野外实习组织和考核办法

1.成立生科院野外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的野外实习工作。野外实习领导小组有所有实习指导教师组成,由课程主讲教师担任组长。

2.野外实习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实习计划制定,主持实习成绩的评定和实习的总结工作。

3.实习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一般不允许全部为优秀和良好等第,评为优秀的实习生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20%。实习成绩有实习领导小组组长评定。

4.学院主管教学主任负责审定实习计划,检查实习工作和负责处理实习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审核实习成绩。

二、野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野外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服从学院野外实习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实习带队和业务指导工作。

2.在实习之前,要明确实习内容要求,熟悉实习基地情况,作好充分准备。

3.实习期间,要关心实习生生活,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实习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办公室和学院领导汇报。

4.检查实习生各项实习任务完成情况。

三、实习生应完成的实习任务和应遵守的实习纪律

1.实习生应完成野外考查、撰写实习总结报告等工作。

2.实习生要认真预习实习指导书,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

3.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4.在实习期间,实习生若无故不到,按每天8节课旷课论处。野外工作缺勤达三分之一以上,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5.实习生必须认真完成实习总结,总结报告内容参照实习指导书要求撰写。

6.实习生需参加实习小组经验和体会交流、全班实习总结汇报等集体活动。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7年3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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